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称“新三板”,是在传统三板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开始通过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这一创新举措被命名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挂牌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合法成立并运营超过两年;具备清晰的业务方向和持续的经营实力;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股权分明,股票发行和转让过程合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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