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一、创业板注册制交易规则
1、发行审核制度的变化:创业板注册制废除了原有的审查制度,引入了注册制度。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进行一系列的材料披露,并接受交易所的审核,即可直接在创业板上市。这大大简化了上市流程,提高了市场效率。
2、交易时间的规定:创业板股票的买卖时刻与主板股票一致,为周一至周五买卖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此外,创业板注册制之后,引进了盘后交易,即15:05~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是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3、申报要求与涨跌幅限制: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者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卖出时,不足一百股部分,需要一次性全部卖出。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从第6个交易日起,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20%。
4、对集合竞价阶段挂单的限制: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挂单限价有具体规定,无论涨跌幅多大,买入挂单不得超过买一的102%,卖出挂单不得低于卖一的98%。
5、投资者门槛与风险揭示: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产和交易经验要求。同时,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交易前,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以确保充分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二、创业板注册制开户条件
1、资产要求:投资者在申请开通创业板前20个交易日内,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需要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这里的资产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但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如果投资者名下有多个证券账户,需要将所有账户的资产合并计算。
2、交易经验要求:投资者需要具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交易经验的计算从投资者本人任一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只包括股票交易,不包括基金、债券等其他证券交易。
3、风险承受能力:由于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和中小板来说风险更高,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过程中,会要求投资者进行测评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三、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1、审核形式与实质:注册制是一种形式审核,证券发行审核机构主要对提交的资料、报表等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具体实质判断。这主要由市场及参与主体的研究发掘来判断。而核准制则是实质审核,监管机构不仅要求公司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还要对公司的现实营运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只有达到相关规章制度的标准才能上市。
2、审核机构与判断:在注册制下,审核机构主要判断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并不对披露的信息真实性或投资价值做出判断。而在核准制下,核准机关不仅对披露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与判断,还会对披露的内容投资价值做出判断。
3、上市效率与成本:注册制下,发行人的成本更低,上市的效率会更高,对社会资源的消耗会更少。而核准制由于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工作量较大,一般需要较长的上市时间,且在上市过程中花费的资源也较多。
4、风险控制与事后管理: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即在出现问题后进行处理。而核准制则主张事前控制,即在上市前进行严格审查以防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sunbala.cn/articles/406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