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规定调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规将在2021年9月15日起正式生效。此次规定调整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新规概述
从目前文字表述看,新规将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几个方面进行更为细致化的规范,包括对关联交易、定价标准、发行条件等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并进一步压实了发行主体和服务机构的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管控
一个股东、离散股东或其控制的公司在买卖股票时,可能会利用其在公司内部的控制作用或者关系影响定价和交易结果,引起很大的市场争议,也往往伴随着违规买卖、内幕交易等不良行为的产生。新规将会在关联交易禁止上作出更强调用的要求,同时强调此类交易的法律后果。
三、发行条件的规定
目前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常会出现股份制企业、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发行条件的问题,此类情况主要是因为现有规定针对这类企业相对严苛。新规针对这类企业进一步放宽了条件,使中小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也能够依据规定来顺利发行股票。
四、发行价格的规定
中小企业发行股票一般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因此对于定价标准的要求相对松散,而新规则将进一步提高发行条件和定价的标准,避免出现不当定价的情况。
五、服务机构和发行主体的管理
根据新规,非公开股票的发行主体、承销商要更加严格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同的市场中主体不同,法律法规不同,要求不同,本规则针对不同市场的服务机构和发行主体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也确保新规发挥了具体的法律效应和指导意义。
总体而言,新规的发布将有助于提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场透明度和规范性,使得市场的监管更为细致。新规生效后,对于股份制企业、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融资的公平性、透明度也将有所提高。但由于新规对于发行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定价标准的提高和发放条件的更加严格,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负担,影响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考虑如何避免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具体措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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