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是银行的一种类型,主要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一、商业银行有哪些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是银行的一种类型,其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作为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其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包括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和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等。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如浙江网商银行、深圳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湖南三湘银行、重庆富民银行、四川新网银行等。
二、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1.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在银行账户中的移转,代理客户支付,形成完整的支付链条,从而为客户办理账户间划拨和转移,最大限度地节约现钞使用和降低流通成本,加快结算过程和货币资本的周转。
2.信用中介职能:商业银行作为资金融通机构,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然后再发放贷款,实现社会资本的再分配,使货币资本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加速资本的周转,促进生产的发展。
3.信用创造功能:商业银行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将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增加银行资金来源,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4.金融服务职能:商业银行利用其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借助于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
三、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效益性指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安全性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确保资产的安全,避免风险;流动性则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取存款和支付到期债务的需求,确保资金的及时流动性。这三个原则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商业银行需要在三者之间寻求有效的平衡。
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必须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
4.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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