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返钱,而是一种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将符合条件的支出金额按规定金额扣除,并在计算纳税额时减免相应的税款。这样可以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度,但并不会返还实际支出的款项。
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用于支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期间的教育费用。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用于支付个人参加成人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相关费用。
住房专项附加扣除:用于支付个人居住房屋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相关支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用于支付个人赡养60周岁以上或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公公、婆婆等德高望重的长辈的费用。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用于支付个人自己或扶养人患有的符合法定标准的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纳税人每年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子女的教育费用。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进行继续教育的支出,可以按照每年4800元的标准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赡养的亲属在接受大病医疗救助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还贷期间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年12000元的标准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租房人每月付给房东的住房租金支出,按照每年12000元的标准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每月赡养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祖父母等老年人的支出,按照每个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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