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月23日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作者:无 • 更新时间:2023-05-04 12:00:29 •阅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文章来源:财联社)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sunbala.cn/article/368761.html